各二级教学单位:
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教学能力系列培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组织
本次培训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,北京大学、中国农业大学、北京邮电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、中南大学、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承办。
二、培训对象
全体专任教师及教师培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
三、培训内容
本次培训邀请教学名师、一流课程负责人、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,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、“人工智能+专业教育”、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、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、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、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,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的全环节。
四、培训形式
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模式,设“未来教师专项+学科专项(文科专项、理工科专项、农科专项、医科专项)+实验教学专项”三大专项(六小组别)。
五、培训环节与时间安排
参训教师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“培训中心平台”(https://aigc.enetedu.com/),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,于2026年11月30日(星期一)前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,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。培训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(星期四)前可由参训教师在平台自行导出。
培训分为以下环节:
(一)素养测评。参训教师登录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。
(二)课程学习。参训教师需完成以下三个专项的课程学习。
未来教师专项学习。系统依据测评结果,从“未来教师专项”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,参训教师完成3门课程学习。
学科项学习。参训教师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(文科、理工科等四选一),完成10门课程学习。
实验教学专项学习。参训教师可在“实验教学专项”学习模块中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。
(三)线上测试。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,参加测试考核,测试合格即可。
(四)获取培训证书。完成相关信息核实后,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。
六、培训要求
1.各二级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教学能力系列培训,参训人员按照平台要求,认真填写个人信息,及时登陆培训平台进行学习,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。
2.12月16日前,将取得证书的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(附件2)纸质版签字盖章交A-414室,汇总表及证书电子版发送邮箱,由教师培训中心统一录入学分系统,无需老师单独提交。
附件1: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教司《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“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”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》
附件2: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
教师培训中心
2026年11月6日